国家药价谈判落地“卡壳” 患者

发布时间:2016-11-3

国家药价谈判落地“卡壳” 患者 点击上方“中国网财经”可以订阅哦!   每年7月28日是“世界肝炎日”,世卫组织及合作伙伴通过组织纪念活动意在提高人们对肝炎(尤其是乙型、丙型肝炎)的重视,宣传预防方法。当前,肝炎位列我国传染病发病数榜首,年的发病人数达到了多万。其中,乙肝是所有肝炎中最常见的一种,年的发病人数达到93.4万,占肝炎总发病数的77.6%。   由于乙肝是慢性病,目前没有特效药,确诊后需要长期服用抗病毒药物治疗,且不能随便停药,一个疗程短则4年,长则终身,对每位患者都是一笔非常大的开销。国家卫计委原本要求,各地在6月底前完成国家医保谈判首批名单与当地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集中挂网采购。然而,等了一个多月,很多乙肝患者在各自所在的城市问了医生,去了药店,还是没能买到降价的乙肝一线治疗药物韦瑞德(替诺福韦酯)。国家谈判药价普惠难落地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简而言之,就是一场以“市场换药价”的谈判。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6个部门建立了协调机制,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谈判的药品都是专利药或者专利期已过的独家生产药,由于缺乏市场竞争,价格居高不下,政府通过谈判降低药价,药企虽然价格上让利,但谈判药品有医疗机构的优先采购和使用权,同时纳入医保进入医疗保障体系,由此能获得更大的市场。   今年5月20日,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公布,其中包括慢性乙肝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医院的采购价格比较,3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而葛兰素史克(GSK)生产的替诺福韦酯是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推荐的一线治疗慢性乙肝的口服药物。替诺福韦酯属于专利药,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元,谈判后的月均药品费用降至不足元。   然而,由国家卫计委所牵头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在艰难取得一系列成果之后,却在落地执行环节卡了壳。卫计委7月22日公布进展情况显示,截至21日,只有北京、云南、新疆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也就是说,在乙肝治疗领域抗病毒效力最强的“王牌”口服药替诺福韦酯,只在全国不到一半的省份与当地的医保政策衔接后开始降价;而在其他省份则仍然执行原价,或者“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谈判议定采购价格”。只要这些省份未将此药纳入至少一种医保类别,这些省份的患者就无缘享受国家药品谈判的“惠民福利”。   在全国各省中,云南成为国内首个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这一消息引起了全国各地乙肝患者的   全国青联委员吴永强在接受央广经济之声采访时指出,国家谈判药价普惠难落地是因为事件本身涉及到多个环节、多个部门,既涉及医保资金管理部门,又涉及到卫生医药等管理部门。他表示,除了不同部门之间利益划分之外,缺乏一种合理、科学和有效的机制也是导致普惠举措难产的重要因素。患者希望乙肝纳入各地医保门诊报销   就在“世界肝炎日”的前一天,8个省份的乙肝病友以及乙肝携带者代表一起向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慢性乙型肝炎和肝硬化列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或慢性病病种。倡议者说,“你只需要一日三餐,口服这个药去抗病毒,他不需要住院。但是治疗乙肝的这几款药,他需要去住院才能报销。我们现在推动的门诊慢性病,就相当于你去看病拿着药就能给你报销。”   根据《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年版)》显示的信息,中国的慢性乙肝感染者数量为多万,其中需用药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约万。慢性乙肝患者需长期口服核苷(酸)类药物或注射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存活时间,否则病情将有逐渐恶化的可能。   专家表示,通过干扰素的治疗,有30%的患者可以达到停药后不复发。还有70%的患者需要改为口服药物,长期服用才能够保证对病毒长期有效的控制。   但事实上,由于各地和乙肝相关的医疗设施不配套情况十分普遍,全国超过40%的地级市没有将乙肝列为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大病)报销病种,导致不少患者不得不自费治疗。   据新华网报道,自从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公布后,一线临床医生常收到很多乙肝患者问询,他们迫切想知道何时可以用谈判后价格购买到替诺福韦酯,以及治疗费用何时可以得到医保报销。   吴阶平医学基金会肝病医学部主任、医院副院长段钟平表示,目前,乙肝患者的治疗给国家财政带来了巨大经济负担,但如果加大医保政策倾斜,通过有效治疗使乙肝患者能稳定在慢性肝炎阶段,则可以有效减少肝硬化、肝癌发生率,这不仅有助于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而且从卫生经济学角度来讲,也更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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